第三方支付犯罪猖獗 陸新規嚴管

大陸官方近日公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將非銀行支付機構及其業務活動進一步納管。圖爲中國銀行員工展示人民幣與美元。(中新社)

大陸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相當普及與發達,衍生出諸多支付機構違規經營的現象。爲防範化解風險和保護用戶權益,官方近日公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將非銀行支付機構及其業務活動進一步納入監管,共6章60條,自明年5月1日起施行。

大陸央行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大陸共有185家非銀行支付機構,2022年全年處理支付業務超過1兆筆、金額近400兆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1760兆元),分別佔全大陸電子支付業務總量約80%、10%,日均備付金餘額2.09兆元,服務超過10億人和數千萬商戶。

一些支付機構違規經營的現象時有發生,例如:違規挪用用戶資金,泄漏或不當採集、使用用戶資訊;個別支付機構鋌而走險,爲電信網路詐騙、跨境賭博等犯罪活動提供資金轉移通道等。

大陸司法部與央行的負責人表示,《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有四方面安排。第一是堅持持牌經營,嚴格准入門檻;按照「先證後照」原則實施准入管理,同時建立健全嚴重違法違規機構的常態化退出機制。第二是完善支付業務規則,強化風險管理;規定支付機構應當健全業務管理等制度,具備符合要求的業務系統、設施和技術。

第三是加強用戶權益保障,包括加強用戶資訊保護等。第四是依法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爲處罰力度,包括限制部分支付業務或者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支付業務許可證等處罰措施。

支付寶負責人對此表示,通過該管理條例進一步強化對支付機構的全鏈條、全週期的監管,有利於防範支付行業風險;同時也有利於實體產業的長遠發展。

上月底,山東濟寧微山警方破獲大陸首例第三方支付公司特大網路犯罪案件,廣東信匯電子商務公司因洗錢,41名嫌犯被逮捕,涉案銀行帳戶120餘萬個,涉案資金高達9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