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上路!最快下月發照
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5月3日起,正式生效,金管會預估,約有9-10家專營業者將提出申請,此外,現行20家兼營的銀行業者也必須在9月2日前完成申請,預計最快6月,就可看到首家第三方支付業者獲准營業。
第三方支付專法年初獲總統府公佈實施,爲力促國內第三方支付產業發展,金管會責成銀行公會主導研擬相關子法,經與電子商務、電子票證發行機構及金融機構等業者召開78次協商會議,並洽商中央銀行、法務部及財政部,綜合參酌法規預告期間各界意見修正後,歷時三個月迅速完成全部法制作業併發布。
金管會表示,自5月3日起即可受理相關業者的申請。預期本條例的施行可協助電子商務交易金流支付行爲及提供安全且便利的支付環境,對於扶植我國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助青年創業與保護消費者權益,均具重大效益,並有助國內支付服務的創新並推動金融業、第三方支付機構與網路電子商務業者合作,共創三贏的局面。
爲搶陸客財,去(2014)年1月百貨業者阪急百貨宣佈,開放中國大陸支付寶可在店內結帳消費,爲我國實體店家與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的首例,不過,當時金管會認爲,支付寶未經覈准在臺交易,且第三方支付專法並未訂定,國內尚未開放該項業務,因此,該合作緊急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