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物業服務(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被罰款2000元
金融界2024年3月19日消息,第一物業服務(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未履行市容和環境衛生主體責且逾期未改正,被深圳市龍崗區吉華街道辦事處罰款2000元。
根據公告內容,第一物業服務(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爲吉華街道麗湖社區麗湖花園的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主體,於2024年2月5日10時15分存在不履行《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列的主體責任且逾期未改正。
第一物業服務(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及《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標準(2023年版)》序號1,構成了未履行市容和環境衛生主體責且逾期未改正的違規行爲。因此,深圳市龍崗區吉華街道辦事處對其進行了2000元的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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