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達縣江誠物業有限責任公司被罰款15000元

金融界2023年2月1日消息,江達縣江誠物業有限責任公司因擅自停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器材,被江達縣消防救援大隊給予罰款人民幣1萬5000元整的行政處罰。

據公告內容,2023年01月31日,江達縣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員對江達縣江誠物業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管理的江達縣濱江花園三期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擅自停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器材,該單位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

江達縣江誠物業有限責任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構成了違規行爲,因此被江達縣消防救援大隊給予罰款150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藏昌江消行罰決字﹝2023﹞第0002號行政相對人名稱:江達縣江誠物業有限責任公司處罰類別:罰款處罰決定日期:2023-02-01處罰內容:給予江達縣江誠物業有限責任公司(濱江花園三期)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的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萬元):1.500000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違法行爲類型: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之規定違法事實:2023年01月31日,我大隊消防監督員對江達縣江誠物業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管理的江達縣濱江花園三期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你單位擅自停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你單位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處罰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處罰機關:江達縣消防救援大隊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542122MB1A908013數據來源單位:江達縣消防救援大隊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542122MB1A908013數據更新時間戳:2024-06-11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