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支電票2合1草案有4大效益 開放外籍移工小額匯兌業務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資料照)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隨着支付工具虛實整合的潮流來襲,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宣佈,將電票電支兩者合併爲一,推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也是2015年以來重大修正,預告60天后法案將再送行政院與立法院審議。

因應支付生態圈發展趨勢下業者擴大業務範圍的需求,並衡平電子支付機構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的風險控管強度,以避免發生法規套利情況,金管會規劃推動「電子支付機構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管理法制整合」,經參酌銀行公會邀集相關業者所研提建議修正意見,並蒐集國外支付產業發展趨勢及我國業者業務推展需求,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這次推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有3大重點,第一是擴大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範圍,擴及「金流附隨業務」與「金流相關衍生業務」的經營有助打造以電支機構爲核心的支付生態圈。

第二,增訂「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的管理法據,授權主管機關(金管會)會商中央銀行訂定管理規範,目前僅侷限於外籍移工的薪資匯轉,第三,電子支付機構的資本額門檻採取「差額化管理」,依其業務類別區分爲資本額5億元(全功能電支機構)、3億元(收受儲值)、1億元(代理收付)。

這次推動「電子支付機構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管理法制整合」及修正「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主要有4大目標預期效益,顧立雄表示,首先是整合儲值支付工具的法令規範,符合支付工具虛實整合的發展趨勢,再者是擴大電子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創造以電子支付機構爲核心的支付生態圈;第三是開放跨機構間互通的金流服務,滿足跨機構資金移轉通路共享的便利支付需求,最後是營造友善產業發展的法規環境,提升業者經營競爭力及保留主管機關管理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