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大炮打小鳥 徒惹一身腥
調查局嚴查「囤積居奇,哄擡物價」的防疫口罩,「大炮打小鳥」的結果,卻很多案件都獲不起訴或判決無罪、不罰,被司法狠狠打臉。圖爲調查局偵辦直播主賣口罩哄擡物價,結果口罩非醫療用,北檢不起訴處分。(調查局提供)
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政府將防疫指揮中心一級開設後,調查局就大力偵辦,屬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假消息」案,成軍不久的調查局「第四軍」資安工作站,更猶如網路巡邏兵。還有嚴查「囤積居奇,哄擡物價」的防疫口罩等,不但招致打壓言論自由的抨擊,「大炮打小鳥」的結果,卻很多案件都獲不起訴或判決無罪、不罰,被司法狠狠打臉。
調查局與警方在業務權責上本就不同,目前僅社維法規範處罰「散佈謠言」的假消息,因社維法不是刑事犯罪,調查局本無權責,該偵辦重大經濟、貪污、毒品槍械走私及洗錢犯罪等大案的調查局,卻在上級令下,「降格」辦案,從疫情開始的前幾個月,不時可見和警方「搶功」偵辦假消息案,還「小案大辦」,把屬行政罰的社維法案,辦成刑事犯罪,甚至「一案兩辦」自行偵訊後,又移交警方處理,最後卻被簡易庭法官裁定不罰,或由檢察官不起訴,讓沒有惡意,只是單純好心分享消息,想要提醒親友注意防疫的民衆,深受刑事偵查的煎熬,十足擾民。
調查局偵辦囤積、哄擡防疫物資案,也不乏看到黑影就開槍。陳姓直播主販賣所謂醫用口罩案,連是否爲防疫物資都沒搞清,新聞發佈上更灌水充績效,結果連犯罪構成要件都不符,最後不起訴處分,既浪費司法資源,更惹起民怨。調查局有其定位和高度,該好好深入檢討,不要讓民衆質疑,是否走回威權老路,充當政府打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