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修震損水塔 北市警:當日申請就覈准
4月3日大地震,不少大樓、住家水塔受損,面臨停水。圖/議員曾獻瑩辦公室提供
0403花蓮大地震,造成不少大樓、住家水塔受損,面臨停水之苦。北市議員曾獻瑩最近也接獲民衆陳情,有住戶原本約好吊車、水塔廠商週五要修水塔,卻被要求臨時道路使用,必須在七天前提出申請,讓民衆質疑,災後復原應變不合理。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迴應,天災造成的緊急案例,不受申請時間限制,當日申請就會覈准。
北市議員曾獻瑩說,這次地震造成臺北市多處水塔等用水設施毀損,許多民衆因爲住家水塔倒下毀損,必須更換,就有居民原本約好吊車、水塔廠商維修,約好12號施作,但正要申請臨時道路使用來修水塔時,卻被告知,臨時道路使用申請要前七天提出,讓住戶不禁抱怨,怎麼可能等這麼多天無水可用。
曾獻瑩向警察局調閱資料也發現,連假後第一天上班日,市警局爲了吊掛水塔申請臨時道路使用就有8件,他認爲,災後吊車已一車難求,還要預先七天前提出,簡直是雪上加霜、延宕災後復原的腳步,接下來一定還會陸續有民衆提出申請,要求應開放民衆以緊急方式申請,讓民衆生活用水能夠儘早恢復正常。
交通大隊迴應,依照「臨時使用道路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一項但書規定,若是因天然災害導致緊急性案件,不受前七天申請限制,各分局針對民衆災後復原的臨時道路使用申請,將以當日緊急申請方式,不受7天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