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客闖臺中港禁區大執法 2個月開罰破240萬元
臺中港務警察總隊自今年8月1日起大執法,迄今查獲擅闖管制區垂釣案逾24人,依《商港法》第35條規定,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臺中港務警察總隊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港內管制區經常有民衆闖入違法垂釣,臺中港務警察總隊自今年8月1日起大執法,迄今查獲擅闖管制區垂釣案逾24人,並陸續裁罰定案,每人依《商港法》第35條規定,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有釣魚老手說,有人心存僥倖,闖入禁區釣魚,但被抓到1次,比酒駕罰還嚴重、得不償失。
臺中港務警察總隊表示,航港局爲求嚴謹,一旦被查獲擅闖管制區非法垂釣的民衆,依《行政程序法》先通知違者陳述意見,再依規定處以罰鍰。發現有人是抱持僥倖的心態、以身觸法。受罰的釣客事後紛直呼「心痛」;對於罰鍰逾期不繳納者,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有釣魚老手說,每年中秋節後到11月間,東北季風漸起,有較大型花枝與軟絲靠近海岸線,釣客們摩拳擦掌展開垂釣熱潮,在臺中港附近魚種相當多,像是馬加魚、白帶魚、花枝等;有人會試手氣,還可釣到高價魚種,就可轉賣餐廳發小財,最重要的是休閒釣魚樂趣,但若誤闖禁區釣魚遭罰會傷荷包。
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附近,因鄰近臺中港碼頭及堤岸,近年來成爲釣客們垂釣的熱點之一,去年1名男子因未持有通行證、未受檢,擅闖臺中港管制區釣魚,遭交通部航港局開出10萬元罰單,男子不服經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最後敗訴。
警方於今年7月中旬,偕同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針對臺中港周遭釣具行向遊客宣導,違法進入商港管制區垂釣之民衆,一律從重、並罰論處,違反《商港法》第35條處10萬元以上罰鍰,再依違規釣魚處600元以上罰鍰,管制區設置告示牌告知,呼籲民衆勿以身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