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2釣客開「窮人遊艇」在保護區違法釣魚 慘受困還將受罰

呂、李2名釣客搭乘波特船在富山護魚區違法釣魚。(第一三岸巡隊提供)

虧大了!臺東呂、李2名男子26日駕駛有「窮人遊艇」之稱的「波特船」,在臺東富山保護區違法釣魚,因失去動力動彈不得,海巡人員前往取締時,查獲8尾豆仔魚,將依漁業法裁罰,最高可罰15萬元,平均1尾的代價近2萬元。

夏天海域活動頻繁,26日下午2點多有民衆目擊1艘用保麗龍、泡棉打造,有「窮人遊艇」之稱、海釣客常用來在近海釣魚使用的白色「波特船(自制浮具)」,在富山護漁區動也不動,船上兩個人疑似在釣魚,馬上向海巡通報。

第一三岸巡隊表示,第二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查看,因距岸約300至500公尺,無法以肉眼、照相及錄影方式確認該是否有采捕情事,立即派遣橡皮艇前往全程蒐證。

蒐證過程中,呂姓(約50歲)、李姓(約30歲)釣客供稱因外掛式舷外機故障,船隻無法啓動,請該隊協助拖帶回新蘭漁港,經聯繫臺東縣政府漁業科同意,並基於人員安全考量,於4時50分將及民衆拖帶進港,進港後查獲船上有違規採捕工具釣竿2支及8尾巴掌大小的魚類,全案後續依相關違規事證函送臺東縣政府裁處。

臺東縣政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夏季天氣好,東部外海風平浪靜,經常有民衆到海里採捕海產,但富山護漁區全年都公告禁止採捕海產,民衆違法會依照漁業法開罰3萬元到15萬元罰款,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