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漲煙稅遺贈稅挹注長照 立院付委審查
爲籌措長期照顧財源,行政院會10月20日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送到立法院審查。
但在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進行報告事項時,遺贈稅法、菸酒稅法兩修法草案,因國民黨團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但民進黨團隨後提出複議。
立法院院會下午討論事項時,處理民進黨團提請複議案,因在場委員沒有異議,因此包括遺贈稅法、菸酒稅法、政黨法、電業法等修法草案,都順利付委審查。
遺贈稅法修正草案提案說明中指出,爲符合社會公平及避免產生稅負遽增情形,並配合長照財源籌措,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條文明定,把現行遺贈稅由單一稅率10%,調整爲10%、15%與20%三級累進稅率。
修正草案條文規定,遺產扣除免稅額與扣除額後,超過新臺幣1億元以上,適用稅率20%;5000萬元以上到1億元者,稅率15%;5000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稅率調增增加的稅課收入撥入長照特種基金。
在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提案說明中指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統計,目前臺灣煙品稅捐佔煙價比重約48%,與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煙品稅捐至少應占煙價70%相較,仍有調高空間,爲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指定調增菸酒稅的煙品應徵稅額挹注長照基金財源。
修正草案條文規定,紙菸每千支、菸絲、雪茄每公斤應徵稅額,從每千支(每公斤)590元調高到1590元,每包煙約漲20元。增加的稅課收入撥入依長照服務法設置的特種基金,用於長照服務支出,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