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岸商場案基隆市府再勝!財政部認證市府依約合法強制接管

(圖/本報資料照)

東岸商場爭議自年初延燒至今,基隆市政府已獲得法律戰上「四連勝」,而大日公司與主富公司(NET)不服結果對財政部提出訴願,財政部12月4日確定不受理,市府再獲一勝。其中,根據財政部認定,市府2月對東岸商場進行的強制接管系依照《促參法》規範,合法依約進行。

大日公司與NET向財政部提起東岸立體停車場行政執行及優先訂約等訴願案,財政部12月4日訴願委員會審議決定訴願不受理。財政部認證,基隆市政府系依促參法第54條規定「民間機構應於營運期限屆滿後,移轉公共建設予政府者,應將現存所有之營運資產或營運權,依投資契約有償或無償移轉、歸還予主辦機關」執行,基隆市政府2月1日進行的強制接管實屬合法。

至於優先訂約部分,市府去年10月17日通知大日與主富公司審查結果爲不通過,該函是基於契約關係的私法行爲,而不是使用公權力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爲,若有爭議應循民事途徑解決。

基隆市政府交通處副處長黃詩涵補充說明,市府受理東岸立體停車場優先訂約申請階段,大日公司從未完整提報商場資產總檢查結果,無從評估資產現況;檢視大日公司提送近三年財務資料,只有片面提出數字,卻無相關財務收支證明資料,難以依照《促參法》判斷未來投資財務條件,因此市府無法辦理優先訂約。對於《促參法》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審議決定此案訴願不受理,市府尊重財政部審議及相關司法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