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警分局嚴打無號誌路口違規 19日起連7天大執法

東港警分局19日起連續7天,針對無號誌路口加強取締交通違規 。(東港警分局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東港警分局統計,今年以來轄內共發生90件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將自19日至25日,將針對轄內無號誌交叉路口加強取締,包括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不依規定停讓2項重點。

東港警分局表示,爲強化汽機車駕駛人在無號誌路口路權停讓觀念,2項取締重點爲「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駕駛人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違規者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東港警分局提醒,行經無號誌路口,幹道車務必減速慢行,支道車務必停車再開,相互禮讓,避免事故發生;並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停看行,行人停看聽,注意前方人、車路況,提升防禦駕駛觀念,才能保障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