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火車K歌快閃 Uber未申請遭罰
Uber近來邀請藝人動力火車代言,13日出動大型遊動廣告車在北市忠孝東路舉辦快閃活動,但未事先申請,交通局將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Uber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Uber近來邀請藝人動力火車代言,將歌曲〈忠孝東路走九遍〉改爲〈忠孝東路攔九遍〉,Uber 13日出動「優步大黃」大型遊動廣告車,在忠孝東路舉辦K歌快閃活動,不過,因爲未事先向北市府申請,臺北市交通局15日表示,將依違反「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對業者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Uber於13日傍晚在北市忠孝東路舉辦「忠孝東路K歌快閃」活動,由動力火車與知名網紅布萊克薛薛、HowHow、何美、哇系黑龍、阿拉斯等人,登上首臺「優步大黃」現身忠孝東路街頭表演,讓在忠孝東路上的行人和駕駛都可一飽耳福,活動吸引民衆注意,在網路上引起討論。
不過,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朱宸佐昨指出,「優步大黃」屬大型遊動廣告車,但未依規定向交通局申請廣告形式、行車路線等,因此將依違反「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9條,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強制拆除。
朱宸佐表示,交通局今年至今已對違規遊動廣告車裁罰7件,並將持續稽查,而改裝車輛也涉及監理所管轄,交通局查獲皆會告知權管監理所處理。
依「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車輛設置遊動廣告應事先向交通局申請許可,且廣告物以張貼、漆繪爲原則,並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國民黨北市議員張斯綱先前也認爲,大型遊動廣告車行駛速度緩慢影響交通,且發出音樂、聲響造成噪音問題嚴重,要求交通局加強裁罰違規業者。
Uber發聲明表示,平臺與廣告活動承包代理商後續將與主管機關溝通並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