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保盟促蔡兌現家戶總所得制

保盟認爲,與其增加收費名目,不如推動蔡總統2016年選舉時承諾的家戶總所得制度。(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擬修《健保法》,將海外收入納入收費考量,擴大費基。督保盟認爲,現行收費標準本來就不公平民衆繳交的保費並未依據實際的收入做考量,與其增加收費名目,不如推動蔡總統當初承諾的家戶總所得。當年提倡家戶總所得的人如今都在朝爲官,民進黨也已經完全執政,既然美豬美牛都能說開放就開放,爲何家戶總所得不行?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現行健保收費標準本來就有不公平的問題。以月收60K的爸爸爲例,本人負擔的保費是855元,加上太太就是2倍,1710元。等到孩子出生,即便孩子沒有收入,因屬於眷屬,爸爸負擔的保費又要再多1倍,達2565元。

滕西華進一步指出,因經濟需求,有兼差需要的民衆,除了一般保費外,兼差的收入也會納入補充保費計算,而有錢旅外的人若無工作、眷屬,保費卻只要繳749元,形成辛苦的人多繳保費,有錢的人繳得少的問題。

總統蔡英文2016年選舉時承諾推動家戶總所得制度,意即每月從薪水扣出健保費,年底將家戶當年的利息股利等一起結算,多退少補,達到重新分配的概念,遺憾的是,蔡總統已是第二任期,仍未見有所動作

至於健保署擬要求復保、加保的旅外民衆,需繳清在國外期間的健保費,滕西華認爲,現行狀況是買得起機票的人可以停保,但失業的人卻不能停保。《健保法》母法本來就沒有停保規定施行細則纔有,既然健保是強制納保,那就應該納保,政府應廢除停復保規定,對於旅外者,可特別針對持有雙重國籍、不在臺灣、每年在臺居住少於一定時間國民研議是否不強制納保的機制

對於旅外國人需繳清在國外期間保費才能使用健保,醫改會副執行長林雅惠表示支持,她認爲,健保精神本來就不同商業保險,只是健保署應做好查覈機制,做好妥善把關。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則說,即便健保署拋出這項想法,但仍有待立法院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