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不周「給年輕人機會」 楊泮池:以爲是單一事件

▲捲入臺大論文造假案風波校長楊泮池4日打破沉默發聲明。(圖/東森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臺大論文造假案3月30日複審結果出爐,備受質疑的校長楊泮池雖然受到教育部警告督導不周」,但最終依然「無違反學術倫理」,讓學界許多人感到不滿,甚至發起連署要求楊泮池辭職下臺。楊泮池4日發聲明表示,自己當時有告誡第一作者,不追究是想「給年輕人機會」,未來會持續檢討。

楊泮池表示,自己從1990年到2000年就進行肺癌研究,建立研究模式、達成研究突破研究成果陸續發表之後,有許多癌症藥物療法生醫研究者希望他提供肺癌細胞株、基因圖譜資料,爲了推廣學術、達到疾病研究的發展,他也都盡力協助,不是他的實驗室但使用他的研究模式與技術平臺發表論文就有329篇,但只有20篇因爲他的科學貢獻度比較高,才列爲共同作者,郭明良實驗室就是其中一個團隊、Cancer Cell (2006)也是當時產物

科技部與教育部在3月30日公佈臺大論文造假案複審結果。(圖/記者盧映慈攝)

楊泮池說,這篇論文經過2007年的文字勘誤後,在2008年又出現大量勘誤,但直到勘誤被期刊接受後,他才收到通訊作者郭明良的通知。他當時身兼臺大醫學院院長及第二作者,所以被教育部認定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但那時候郭明良表示是負責實驗操作的蘇振良做事不嚴謹,蘇振良也已經離開臺大3年,再加上勘誤是郭明良主動提出、也受到期刊接受,便以爲只是單一事件,沒有繼續追查。

楊泮池強調,那時候蘇振良的博士指導老師洪明奇院士也已經嚴詞告誡,他覺得要給年輕人改進的機會,卻沒想到對學術倫理產生這麼重大的影響。未來臺大會持續改善學術倫理處理機制,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但他希望跨實驗室、跨領域跨學科的研究還是能持續發展。

楊泮池聲明全文

本校學術倫理案的校內調查自去年11月中旬啓動,接續有教育部和科技部的調查,由於本人爲數篇接受調查論文的共同作者,一直避免對本案的實質問題發言。現在調查已基本完成,所有的報告都認爲我個人沒有違反學術倫理的情事。不過,教育部的報告中認爲我有「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督導不周責任」,主要理由是Cancer Cell (2006)論文在2008年有大量勘誤,我2008年當時已就任臺大醫學院院長又身兼第二作者,未能警覺採取積極作爲,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此事經媒體大幅報導,又有評論以此指責。現在調查既已結束,基於真相的還原,我應該向社會大衆有所報告。

關於Cancer Cell (2006)論文,我是提供我自己的實驗室對本土肺癌的研究成果與發展出來的研究模式,和郭明良教授的實驗室進行合作研究。我從1990年代到2000年代初期進行國人肺癌研究,先後培養出國人肺癌細胞株系列,建立肺癌細胞侵襲轉移研究模式,達成肺癌研究的突破。在2001年我陸續發表研究成果後,就有許多癌症藥物和療法的生醫領域研究者來信,請我提供肺癌細胞株和基因圖譜、轉移機制等資料,供各種療法測試,本着推廣學術、治療疾病的初心,我和我的研究團隊都儘量協助同行,與同行合作,其中包含郭明良教授團隊。經概略搜尋,從2000年到現在,非本人實驗室使用本人研究模式與技術平臺發表論文共329篇,其中只有20篇因本人科學貢獻度較高,列爲共同作者。Cancer Cell (2006)論文就是這個背景下的一個產物。

這篇論文有兩次勘誤,2007年是文字錯誤的勘誤,至於2008年的第二次勘誤,記憶所及,我是在勘誤被期刊接受後,才接到通訊作者郭明良教授的通知。當時我也發現勘誤之處很多,於是詢問原因何在,郭教授表示,是因爲負責實驗操作的蘇振良博士(第一作者)做事不嚴謹,他和蘇博士的博士後指導老師洪明奇院士已嚴詞告誡。我當時沒有繼續追查的原因有二。首先,第一作者蘇博士已經在2005年離開臺大赴美國德州大學MD Anderson癌症中心擔任博士後研究員,接受洪明奇院士的指導,並於2007年至中國醫藥大學任教。2008年勘誤時,蘇博士已離開臺大三年,而我是在2007年開始擔任醫學院院長。其次,2008年的勘誤是通訊作者郭明良教授主動向期刊提出的,期刊也接受勘誤,我當時以爲這只是跟第一作者蘇博士有關的單一事件,覺得要給年輕人改進的機會,而且他在臺灣與美國的指導老師郭明良教授和洪明奇院士都已嚴加告誡。

本次學術倫理案對臺大和臺灣學術界都有重大影響,我深感抱歉。現在本校已開始努力改善我們的學術倫理處理機制,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也希望跨實驗室、跨領域、跨學科的研究能持續發展。以上的說明,盼能釐清大家關心的事情核心狀況,也感謝大家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