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汽車停車格一夕變機車停車格 民衆冤被開罰單

民衆將休旅車停在汽車停車格,3天后變成機車停車格,地上還留下明顯的施工痕跡。(臺中議員陳清龍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農曆7月見到鬼」?賴姓民衆9月6日載兒子醫院就診,將車子停在公有汽車停車格內,兒子住院3天他全程陪同;3天后出院竟然汽車停車格變成機車停車格,擋風玻璃還挾1張警方逕行舉發的罰單,向各單位反映卻互踢皮球,15日轉向市議員陳清龍投訴代爲討回公道

陳清龍指出,賴姓民衆6日開車載兒子到中山醫院就診,將車子停在南區文心南路546號前公有路邊停車格,因醫師建議他兒子住院3天,他3天都在醫院陪孩子;沒想到9日出院時,發現擋風玻璃雨刷夾3張公有停車場繳費單外,還有1張第三分局違規停車」逕行舉發的告發單。

賴姓民衆說,他停3天繳汽車停車費理所當然,但3天前依規定停在汽車停車格內,3天后怎麼會變成機車停車格,其間無人通知他要移車。他找交通局停管處,告知是警方開的罰單;警方說是依法執行,要他向停管處反應,各單位互踢皮球,求助無門轉向陳清龍投訴。

陳清龍15日找來交通局停管處、第三分局協調處理。經與會各單位研判,該路段應是在8日晚上施工,由汽車停車格改成機車停車格,施工移車時未通知車主,施工後又移回原位,纔會產生民衆莫名收到罰單。

陳清龍強調,經過討論後,決定由交通局停管處發文給三分局及交通裁決處逕行撤銷罰單,還給市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