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未喝酒遭撞飛!竟收「酒測3.0」通知 她怒:這數字瀕死了吧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曾姓婦人找上市議員黃美慧、媒體投訴,自己滴酒不沾被車撞,1個月後竟收到酒測值「>600mg/dL」的報告,懷疑是檢驗出了問題,負責檢驗的臺大新竹分院說,院內所使用的檢驗方式並非法定酒測儀器,僅做醫療參考用;不過竹市警說,市警局轄區內5家醫療院所都有簽定酒測檢驗契約,過往也都是以醫院的報告做爲法律用途,只是,車禍當下身體可能受到重大撞擊,產生出血、疼痛等不適,過去也並非沒有僞陽性個案,會將相關事證一起交由檢方判定。

曾婦說,自己一生從不喝酒,卻被通知「酒測報告>600」實在傻眼。(圖/記者陳凱力攝,下同)

新竹56歲的曾姓婦人於10月中騎着機車遭到另一名騎士闖紅燈撞倒,當時警方到現場處理事故,爲曾姓婦人進行酒測吹氣測試,不過因爲婦人的胸部遭撞擊,無法深呼吸再吹氣,警方詢問婦人後,由婦人騎機車前往700公尺外的臺大新竹分院接受抽血酒測,而警車則尾隨戒護。

▲曾婦車禍後1個月,被警方通知酒測值「很高」,才趕快去醫院調報告。

沒想到事隔一個月,曾婦的丈夫卻收到警方通知表示「抽血酒測值非常高」,曾夫大吃一驚,他說妻子是滴酒不沾的人,怎麼可能驗出酒測值,還是「非常高」,夫妻倆爲了「非常高」這句話,趕快到醫院調病歷,一看到血液酒測值「>600mg/dL」簡直要暈倒,曾婦氣憤的說,如果自己真的有喝酒,酒測值還大於>600mg/dL,警方會聞不出來?敢讓她再騎車去醫院?

由於抽血報告並非當下得知,曾婦直到1個月後才被警方通知,依法要用以公共危險罪送辦。曾婦說,當下沒有密錄器,車禍路口監視器故障,1個月後纔拿到報告,連複檢的機會都沒有,根本啞巴吃黃蓮。

曾婦說,當日她騎着機車一路從銀行開始一個定點一個定點辦事,現在只能祈求老天保佑,那些地方的監視器畫面過了1個月還有留存,她說從11月17日警方通知,18日到醫院調報告,至今仍非常恐慌,吃不下睡不着,原本自己是遵守交通規則被闖紅燈撞,現在卻因爲這份報告變成違法,要負全部肇責與法律責任

▲曾說,當時胸口遭撞擊,痛得不得了,呼氣測試第一次吹不出數值,第二次連吹都沒辦法,員警才讓她到醫院改抽血檢測,事後照X光才知道肋骨骨折

曾婦丈夫氣憤的說,若說「自己的太太滴酒不沾」這樣的話可能會被外界認爲他護短,但依科學角度來看,「抽血值>600mg/dL」還能騎摩托車?還能和警察應答?還能去銀行辦事情?到醫院的時候,還能自己拿着檢驗單走路去照X光?這完全不合理吧。

中醫大新竹分院急診醫師遊俊豪表示,血液600mg/dL 換算成呼氣酒精濃度爲3.0 mg/L;一般人血液酒精濃度大於500 mg/dL時,就會發生意識障礙、失去平衡、甚至陷入昏迷狀態。

▲曾婦說,當天她從市場、合作社、工地一路辦事情,卻在自由路監理站前遭到闖紅燈撞擊,沒想到1個月後更成了「嚴重超標酒駕者」,還要被移送法辦,實在冤枉。

新竹市警局也表示,當日處理車禍的員警的確未發現曾婦有酒駕情事,她意識清醒,行爲舉止及應答對話也非常正常,與抽血報告中的「>600mg/dL」明顯不符,雖然依法律規定,仍需將本案移送地檢署調查,屆時也會到庭向檢方說明。

臺大新竹分院則迴應,關於本案的檢驗報告疑慮,法定酒測的檢驗方式是「GC-MASS 法」,而臺大新竹分院是採「酵素動力分析法」做酒測檢驗,檢測結果僅供「醫療診斷參考」,非「法規酒測明定之檢驗法」。

▲曾婦遭撞擊的路口剛好監視器故障,當日員警也未開密錄器,因此未錄下相關畫面。

交安組說,報告出來後,曾再次向醫院求證,確認檢體是曾婦本人無誤,至於採何種方式檢驗?是否符合法定檢驗方式?因市警局有和轄區內臺大新竹、馬偕、國泰、國軍南門共5家院所有簽訂酒測契約,在轄區內遇到需要做血檢酒測的個案,都會送到這幾家去,所出的報告也會用於法律用途,過去也曾出現僞陽性的酒測報告,案例極少,卻也不是沒有過,會將所有事證一併交由檢方做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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