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彰化大慶商工以支票給薪 薪水多寡以招生績效論 校方迴應了

位於彰化縣的私立大慶商工,傳出自109年5月開始,教職員薪資給付,須達招生績效纔給現金校方甚至更以支票作爲薪資給付方式。(李侑珊翻攝)

位於彰化縣的私立大慶商工,傳出自民國109年5月開始,教職員工薪水須達招生績效纔給現金,校方甚至以支票作爲薪資給付方式,校方也坦言確有此事,全國私校產業工會(以下簡稱私校工會)因此近日行文國教署,要求教育部督導期限改善。

私校工會15日行文國教署,公文主旨提到,大慶商工疑未依法按月給付教師薪資。

公文在說明指出:「依照〈教師待遇條例〉第6條規定,教師之薪給以月計之,並應按月給付,自實際到職之日起支,並自實際離職之日停支。」且依照同條例第23條規定,私校如有類似情況之一,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法治改善爲止。

私校工會提到,大慶商工自109年5月起,除了輔導員宿舍導師教官司機、守衛、新進人員飛機科教師,以及108年度招生績效達6人以上者,以現金給付外,其餘教職員工均按前一年度招生績效,以1到3個月不等期票之支票給付。另,該校自110年1月後,薪資統一改以4個月票期支票給付。

私校工會也在公文內敘明,大慶商工拖欠教職員薪資已逾4個月有餘,除違反前開法令,應按月給付之規定,並已影響教職員生計,爰請國教署督導限期改善,否則應依法裁罰

根據大慶商工109年5月薪資發放說明指出,108學年度招生滿3到5.9人,發放票期1個月的薪資支票,招生1到2.9人者則給付2個月薪資支票,招生人數0.9人以下給發薪資支票則爲票期3個月。

大慶商工校長張焜生坦承,受少子衝擊學校經營確實不容易,校內共有80多名教職員工,確實佔比約3分之1、即20到30人以支票支薪,不過當中只有大約10多人來反映無法接受如此給薪方式。

張焜生強調,如果教職員因此生活開銷出現問題,校方也會協助張羅。至於其他人沒有提出意見的教職員工,是否有不滿或怨懟,他並不清楚。

而論及積欠薪水,張焜生則否認,強調是以支票給薪,並且都有兌現,而基於公平,他的薪水也是以支票領取。

國教署迴應,已於6月17日函請大慶商工說明,如該校確未依《教師待遇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給付教師薪給,將依國教署辦理所轄各私立高中違法減欠教師薪資作業流程,函請該校限期改善;如屆期未改善,即依《教師待遇條例》第23條規定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