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臺禁售封建迷信喪葬用品政策

●長江商報記者李璟

又是一年清明時,春風落日寄哀思。3月26日,江蘇省南通市發佈《禁止製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通告》(簡稱《通告》),要求全市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製造、銷售冥幣紙錢、紙紮實物等封建迷信殯葬用品。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已有多地出臺推進文明祭祀移風易俗,禁止製造、銷售封建迷信喪葬用品相關政策。

《通告》指出,爲進一步推動南通殯葬改革,摒棄喪葬陋俗,倡導文明祭祀,淨化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江蘇省殯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發佈通告。《通告》要求,全市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製造、銷售冥幣紙錢、紙紮實物等封建迷信殯葬用品。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可以並處製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南通當日同步發佈的《倡議書》提出,清明祭掃是一種傳統禮俗,表達對逝者的懷念和尊重;文明是一種永恆風尚,展現出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上個月,葫蘆島市也曾發佈《關於禁止生產、銷售冥幣紙錢等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通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冥幣紙錢、紙紮實物等祭祀用品。

此外,長江商報記者梳理髮現,近年來不少地方都出臺推進文明祭祀移風易俗,禁止製造、銷售封建迷信喪葬用品相關政策。

《青島市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規定》提出,禁止銷售封建迷信喪葬祭奠物品。違反規定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封建迷信喪葬祭奠物品,可以並處銷售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哈爾濱市殯葬管理條例》也指出,禁止在喪事活動中擺放、焚燒冥幣和紙人、紙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喪葬用品,或者從事扮巫婆、神漢等封建迷信活動。《蘭州市殯葬管理辦法》規定,禁止製造、銷售封建迷信的紙錢、紙紮等殯葬用品。《重慶市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造、銷售陰幣、冥幣、紙紮等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區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對此,有專家認爲,此類規定的關鍵是考慮因地制宜,既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同時也要考慮不同文化、不同人羣的需求。

日前,民政部、國家林草局發佈關於做好2024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清明節集中祭掃的契機,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大力推廣敬獻鮮花、綠化植樹、集體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掃方式,倡導移風易俗新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