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發文鼓勵農村居民放棄宅基地進城買房,專家指出“配套的住房政策應該及時跟上來”

近日,江蘇南通、安徽鳳陽等地發佈通知,鼓勵農村居民退出合法宅基地並進入城市購房,對於在指定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一定購房補貼。

而在湖北鄂州,農村居民自願退出宅基地的,按照退出的宅基地面積進行補貼,退出的宅基地歸還村集體復耕復墾。

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一位工作人員6月24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目前,相關措施還在通知階段,具體補貼細則沒有出來,“主要是爲了鼓勵大家進城購房。”

多地發文鼓勵農村居民放棄宅基地進城買房

根據鄂州市4月22日發佈的《關於推進就地城鎮化和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原則上不再新建集體土地上的安置房,已批未建的不再建設,採取貨幣化、房票、團購商品住房等方式安置。

圖片來源:鄂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微(官微尚未更名)

值得一提的是,鄂州明確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農村居民自願退出合法宅基地且拆除宅基地及相關建(構)築物後,在“雙集中”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積給予購房補貼,退出的宅基地歸還村集體用於復耕復墾。

6月20日,安徽鳳陽《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指出,給予退出宅基地獎勵。

自今年6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納入2024年土地增減掛範圍內和縣房屋徵收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納入徵收範圍內的項目,涉及需要安置宅基地的本縣農村居民,如自願放棄宅基地安置並進城購房,在原宅基地歸還村集體用於復耕復墾並拆除建(構)築物後,一次性給予5萬元購房獎勵(與貨幣、房票安置、購房補貼不同時享受)。

全縣原則上不再新建集體土地上的安置房,已批未建的不再建設,採取貨幣化、房票、團購商品住房等方式安置。整合安置房需求,通過收購存量商品房、定向回購新建商品房等方式,促進房地產開發企業滾動發展。

就在一天之後的6月21日,“南通發佈”官微也發佈“通十條”房地產新政,其中明確提出,加大購房獎補力度,今年4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在主城區(崇川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園區,下同)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款總額1.5%的獎補。自願退出(放棄)農村宅基地進城購房的,給予一定額度的獎補,具體標準由全市各地自行制定。

南通市通州區的吳厚學早年間家中宅基地被徵收拆遷後,在南通市區買房定了居。他向每經記者介紹,相比居住在農村,南通市區有着較強教育資源,爲了孩子上學,自己和在通州區同樣有農村宅基地的親戚大多選擇去市區買了房,“政策相當於錦上添花”。

實施難度和挑戰也顯而易見

事實上,近年來有關農村居民退出宅基地的聲音早已有之。

去年8月,農業農村部在答覆全國人大代表陳貴靜提出的“關於保障鄉村振興戰略下宅基地退出中農民土地權益的建議”時表示,宅基地是保障農民安居樂業和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也是農村發展的重要資源。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2020年9月,全國104個縣(市、區)和3個地級市啓動實施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機制是試點重要內容之一。

“下一步,住建部將指導各地把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爲重點,鼓勵在農民工較爲集中的企業、產業園區等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擴大對農民工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改善農民工的居住條件。”農業農村部答覆。

北京一位長期關注和研究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學者告訴每經記者,支持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流轉範圍擴大,在城鄉之間實現流轉,盡最大化體現宅基地的真實價值,拓寬農村居民的收入渠道。今年以來,多地鼓勵農村居民進城工作和落戶,那麼配套的住房政策應該及時跟上來。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撰文指出,上述城市出臺新政的出發點比較好,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促進農村土地流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時也能讓農村居民過上更好的生活。

不過,實施起來的難度和挑戰也將顯而易見。農民放棄宅基地進城購房,需要考慮的問題很多,包括進城後的生活成本、工作機會、子女教育、醫療保障等等現實問題。

東北財經大學國民經濟工程實驗室主任、原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院副院長周天勇提醒,地方政府收儲宅地後,增減掛鉤、佔補平衡,一畝建設商住用地要賣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但農民買房,仍然需要貸款,並不是宅地換住房。

“關於建構公平合理的宅基地退出補償機制,試點地區結合農民實際需要,探索了永久退出、暫時退出、產權置換、貨幣補償等多種方式,保障退出宅基地農戶的居住權益。對於選擇貨幣補償的,探索通過村集體與農民自主協商、第三方評估、參照土地徵收區片價格等方法,科學制訂退出補償標準,合理評估宅基地和農房價值,健全宅基地退出補償機制。”農業農村部在答覆材料中表示。

(應受訪者要求,吳厚學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