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業務內控合規存在問題,國信證券年內兩次遭監管“點名”

因股票質押業務管理不到位、紓困產品資金投向比例不達標、私募基金投資款被挪用、爲金融機構等規避監管提供便利等多項業務違規,又一家券商及高管收到警示函。

4月19日,深圳證監局發佈了兩則警示函,直指國信證券(002736.SZ)及相關高管。今年以來,國信證券已兩次因內控問題被監管“點名”,1月4日,國信證券因IPO保薦項目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爲,公司及兩名保薦代表人被深交所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在投行、私募等業務拉響合規警報的同時,國信證券相關業務收入也雙雙下滑。其中,財富管理及機構業務、投行業務手續費淨收入連續兩年下滑,分別同比下滑15.10%、24.93%。此外,公司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業務收入也連續兩年同比下降明顯。

近期,國信證券高管人事也有所變動。包括聘任吳國舫爲副總裁,分管投資銀行事業部,同時委派週中國擔任子公司國信弘盛董事,並推薦爲董事長人選。

年內兩次因內控問題被監管“點名”

根據調查,國信證券合規內控存在諸多問題,包括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個別標的黑名單管理不到位、個別標的盡職調查不充分、在業務融入方出現風險後仍多次有條件延期造成大額損失。同時,紓困產品管理不足,部分紓困資管產品投向紓困用途的資金未達到規定比例。

此外,對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個別產品未經備案開展業務、個別基金部分投資款被合作方挪用。還存在爲金融機構及其管理產品規避監管提供便利、爲未備案的私募產品提供外包服務、信息隔離牆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對此,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國信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另一則警示函則指出,上述股票質押回購業務違規發生在2019年至2022年,杜海江作爲國信證券時任分管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高管,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領導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履歷顯示,杜海江現任國信證券副總裁、財富管理與機構事業部總裁,兼任鵬華基金董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經紀與財富管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自律管理委員會委員。

今年以來,國信證券已兩次因內控問題被監管“點名”。1月4日,國信證券及兩位保薦代表人因在遼寧垠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保薦項目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爲,被深交所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具體來看,周夢、楊濤作爲項目保薦代表人,直接承擔了對發行人經營狀況的盡職調查、申報文件的核查驗證等職責,但未按照《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等執業規範的要求,對發行人推廣費用內部控制缺失的情形充分關注並督促整改規範,未審慎覈查發行人經銷收入相關事項,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

國信證券質控、內核部門在本所審覈問詢明確要求對推廣費用、經銷收入進行必要的關注、複覈並審慎出具相關意見的情況下,未對盡職調查工作進行充分複覈,內控把關作用履行不到位。

投行、私募業務收入連續兩年下滑,分管高管發生變動

2023年,國信證券實現營業收入173.17億元,同比增加9.0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64.27億元,同比增加5.57%。其中,財富管理及機構業務、投行業務手續費淨收入連續兩年下滑,分別同比下滑15.10%、24.93%。

此外,公司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業務收入也連續兩年同比下降明顯,其子公司國信弘盛去年報告期內完成深汕國信基金、鵬鷂弘盛基金、宿遷國信基金、弘盛寶龍基金等4支新基金的備案,新增基金管理規模33億元。

與此同時,國信證券近期高管人事也有所變動。4月17日,國信證券發佈2023年報的同時,董事會還審議通過了多項人事變動議案。

其中,包括聘任吳國舫爲副總裁,分管投資銀行事業部,同時免去諶傳立副總裁職務。履歷顯示,吳國舫曾任證監會法律部處長、創業板股票發行審覈委員會委員(兼)、發行監管部處長、北京市中關村管委會主任助理(掛職)、中國證監會法律部副主任等職。2024年3月加入國信證券前,曾任中國銀河執行委員會委員、業務總監等職務。

另外,董事會同意委派週中國擔任子公司國信弘盛董事,並推薦爲董事長人選。自週中國履職之日起,成飛便不再擔任國信弘盛董事長、董事職務。履歷顯示,週中國現任國信證券財務負責人兼資金財務總部總經理、國信資本董事長、鵬華基金董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財務會計委員會委員、深圳市會計協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