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ike欠嘉市150萬 議員批前朝留爛攤
嘉義市爲推展低碳觀光,2015年與臺灣城市動力合作,在嘉義市設置11處e-bike租賃站,但該公司陸續出包,市議員鄭光宏22日質詢時,指該公司3年來多次違約,積欠租金,市府卻沒有展現魄力立即解約,直到今年2月才正式「分手」,目前該公司仍積欠市府150餘萬元租金及罰金,這是上任市長的政策,卻留下爛攤子給現任市長黃敏惠。
鄭光宏表示,市府2015年第一次與該公司簽約1年,期間曾發生惡意積欠員工薪水、系統停擺及租金遲繳等問題;隔年市府竟與該公司再籤3年約,該公司僅繳3期(共12期)3萬6153元租金,且營運報告、保養計劃和紀錄都沒繳交,市府稽查缺失後,該司也沒做到限期改善,若按合約逾期2個月以上未繳租金就應終止合約,但市府卻遲遲沒作爲,直到今年2月18日才正式終止合約。
正式終止合約後,該公司共積欠市府150萬1525元欠繳租金及遲延費罰金,鄭光宏指出,該公司位於嘉義車站的租賃點正常繳納租金給臺鐵,顯然該公司有雙重標準,也凸顯市府交通處管理監督及履約能力失能。
交通處長鄭君健說,該公司從2017年3月開始陸續發生未依合約規定繳租金和提送保養計劃等,今年解約後,已循法律程序函請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若仍不繳,將聲請強制執行追討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