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度提高,利率降低!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調整→

昨日,財政部等多部門發佈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爲進一步加大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支持力度,更好滿足學生貸款需求,減輕學生經濟負擔,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有關事項。具體通知如下:

自2024年秋季學期起: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6000元提高至不超過20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20000元提高至不超過25000元。

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優先用於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用於彌補日常生活費。

國家助學貸款額度調整後,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償、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以及基層就業學費補償、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標準,相應調整爲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5000元。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由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60個基點,調整爲同期同檔次LPR減70個基點。對此前已簽訂的參考LPR的浮動利率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承辦銀行可與貸款學生協商,將原合同利率調整爲同期同檔次LPR減70個基點。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本通知未規定事項,按照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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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通知,調整高等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國家獎助學金政策。

(一)增加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名額、提高獎勵標準。從2024年起,將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名額由每年6萬名增加到12萬名,獎勵標準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二)提高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從2024年起,將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提高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

從2024年秋季學期起,將本專科生(含預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體標準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範圍內自主確定,可以分爲2—3檔。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四)增加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從2024年起,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名額由每年4.5萬名增加到9萬名,其中:碩士生由3.5萬名增加到7萬名,博士生由1萬名增加到2萬名。

(五)提高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支持標準。

從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中央財政支持標準,其中:碩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

中央高校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等因素,確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獎勵標準(可分檔設定獎勵標準),並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最高不超過碩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名額分配應向基礎學科和國家急需的學科(專業、方向)傾斜,向拔尖創新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傾斜,向學術型研究生傾斜。

提高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將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200—35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爲2—3檔。

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將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三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範圍。

六盤山區等11個原連片特困地區和西藏、四省涉藏州縣、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範圍。平均資助標準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200—35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爲2—3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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