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火釀10死百餘人傷!屏檢對明揚6幹部起訴求重刑 批漠視工安

知名高爾夫球大廠明揚公司屏東廠大火,造成10死、百餘人輕重傷,屏東地檢署依一般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職業安全衛生法罪嫌,分別起訴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等6名幹部及明揚公司,檢方今天公佈調查內容,起訴書直指劉、呂2人漠視工安數據,只求生產,且6人犯後飾詞狡辯、推委卸責,分別求處最高刑度5年至4年8月不等有期徒刑。

位於屏東科技園區的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去年9月22日傍晚發生火警,消防隊約10分鐘後趕抵現場搶救,沒想到6時回報發生爆炸,現場多人死傷,縣府啓動大量傷病患機制及火災應變中心,大火燒了45小時才全部 熄滅,造成4名消防員殉職、6名員工死亡和112輕重傷。檢方歷時4個多月調查,起訴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鄭姓協理、阮姓、林姓、王姓等6名幹部及法人明揚公司,今天說明調查內容。

起訴書指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漠視工安數據,只求生產生,讓員工陷於工安危險工作場域日夜趕工,終釀此災禍,更有4名消防隊員救災時殉職,14人輕重傷,引發社會災難氛圍,人心惶惶,災情慘重,但被告犯後卻飾詞狡辯、企圖推予他人卸責,未見憶意,有從嚴追懲必要,求處最高刑度5年有期徒刑;鄭姓製造處協理和王姓工安課長犯後矯飾卸責分別求處4年10月,阮姓生產課長和林姓倉管組長分別求處4年8月,明揚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求處罰金30萬元。

明揚屏東廠大火釀10死、百餘輕重傷案,屏東地檢署起訴董座事劉安皓等6名管理階層幹部及明揚公司,檢方以6人犯後飾詞狡辯、推委卸責,分別求處最高刑度5年至4年8月不等有期徒刑。圖/本報資料照

明揚屏東廠大火釀10死、百餘輕重傷案,屏東地檢署起訴董座事劉安皓等6名管理階層幹部及明揚公司,檢方以6人犯後飾詞狡辯、推委卸責,分別求處最高刑度5年至4年8月不等有期徒刑。圖/本報資料照

明揚屏東廠大火釀10死、百餘輕重傷案,屏東地檢署起訴董座事劉安皓等6名管理階層幹部及明揚公司,圖爲董事長劉安晧(左一)、總經理呂英誠(左三)和協理鄭紹廷(右一)。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