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生活百貨對女「尻槍」 噴精她外套膝蓋代價5萬9

南投1名23歲黃姓男子對着購物的女子公然打手槍。(示意圖/達志影像)

南投1名23歲黃姓男子大學畢業後無業,今年5月某日下午在南投住家附近的生活百貨,竟對着購物的女子公然打手槍,並將精液噴在女子的膝蓋及外套上,事後女子報案,南投地院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59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23年5月24日16時15分許至16時29分許,在南投縣的某生活館店內走道上,掏出生殖器把弄,並將精液射至被害女子右腳膝蓋處及所穿着之外套上,以此方式公然爲猥褻之行爲,並致令女子之外套不堪使用。

法官審酌,被告爲滿足個人性欲、性刺激,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聞之生活館店內走道上,公然爲裸露並撫摸生殖器而自慰之猥褻行爲,足使往來路過之不特定人心生厭惡感,影響社會善良風氣,缺乏尊重他人之正確觀念,並以此行爲損壞告訴人之外套,所爲實有不該。

考量其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核被告所爲,系公然猥褻、及毀損罪嫌。被告以1行爲,同時犯上開2罪,爲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毀損罪處斷。

核被告所爲,系犯刑法第234條第1項之公然猥褻、同法第354條之毀損罪嫌。被告以1行爲,同時犯上開2罪,爲想像競合犯,請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毀損罪處斷。處拘役59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