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程機車汰舊補助條件放寬 不用排氣檢測

行程機車易因燃燒不完全產生青白煙,排放的碳氫化合物是四行程機車的17倍,一氧化碳約爲2倍,成爲空氣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圖/環保局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政府爲鼓勵民衆淘汰二行程機車,公告臺南市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加碼補助方案,即日起申請二行程機車汰舊補助,不需再檢附排氣檢驗紀錄,申請手續更簡便。

環保局表示,107年是臺南市3年3階段補助方案最後1年,每輛補助2000元。108年度補助款只剩500元,請市民把握今年最後機會;若搭配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最高可達2萬6000元。

環保局說,4月17日環保署公告修正「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規定,二行程機車無需檢驗,於車輛辦理報廢及回收後,即可向環保局申請汰舊補助每輛2000元,臺南市政府根據這項規定公告加碼補助方案,取消應檢附排氣檢驗紀錄的規定。

環保局指出,二行程機車易因燃燒不完全產生青白煙,排放的碳氫化合物是四行程機車的17倍,一氧化碳約爲2倍,成爲空氣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臺南市尚有11萬4千餘輛二行程機車,市府除推出補助方案鼓勵汰舊換新,同時在人口密集區域市區主要路段市場工業區鄰近路段加強二行程機車攔檢,檢驗合格者若已完成當年度定期排氣檢測,則給予14日改善期限,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者逕行告發。

檢驗不合格且未完成年度定檢,當場開單告發,處15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籲請市民把握今年度的汰舊補助機會汰舊換新。相關補助資訊可上臺南市環保局二行程機車汰舊及新購低污染車輛補助資訊網(http://epb3.tainan.gov.tw/air/tneb/)查詢,或打環保局專線電話(06)3354359由專人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