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緊盯10年老車、烏賊車 不改善恐遭註銷牌照!

空污法緊盯烏賊車,不改善恐遭吊照!(資料照/臺南環保局提供)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空污法緊盯10年老車、烏賊車!立法院衛環委員會9日審查「空污法修正草案」,會中針對移動污染源管制達成共識,未來將會加嚴控管10年以上的車輛排放標準,一旦排氣檢驗未過或未檢驗,最重可註銷牌照。估計最先受到影響的將是全臺500多萬輛的二行程機車與7萬多輛的一、二期柴油貨車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第三度排審「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會議主席邱泰源,今日討論除了空污警報通知有些爭論外,其餘有爭議地直接保留,討論較爲平和,無法達成共識的條文將在週三(11日)進行第二輪審查,其餘則順着行政院版本修正通過。

關於管制移動污染源部分朝野立委在空污法第36條達成共識,法條明定出廠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必須符合新排放標準、定期驗車,若是初次驗車未過將開罰500元,接下來若是未改善可以累計開罰,超過1個月未檢驗或是檢驗未過加罰1500元,若是超過半年追罰3000元,要是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再通知限期改善,屆時還未完成,最重就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注銷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