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以上老汽機車小心了! 空污法三讀後該注意這些事
臺灣空氣污染嚴重,立法院25日晚間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是自2002年以來再次大翻修,不但加重工廠排放超量污染源罰則,最高2000萬元,針對超過10年的老舊汽、機車,也將加嚴排放標準;並授權地方機關自訂「空氣品質維護區」,未來1999年6月前出廠的柴油車或二行程機車,可能都會被禁止通行特定區域。
《空污法》經過多次討論,終於在藍綠達成共識下三讀通過,這次特別加重罰則,未來若工廠排放超量污染物且影響重大,最高罰鍰金額將從現行的1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處罰對象也由行爲人擴大到負責人;爲鼓勵檢舉,也增訂吹哨者條款給予獎金及保護措施。
特別注意的是,這次修法授權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特定汽機車進入,違者可處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環保署舉例指出,特定汽機車可爲1999年6月前出廠的柴油車或二行程機車。高雄市府環保局即說明,《空污法》三讀後,將正式公告澄清湖風景區、高雄港,及中區、南區、仁武及岡山等4座焚化廠區爲空氣品質維護區,在這6區內禁止高污染柴油車及二行程機車進入。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則指出,第一波會公告安平商港、南部科學園區臺南園區、樹谷園區、永康科技工業區、柳營科技工業區、新營工業區、官田工業區、永康工業區、安平工業區、臺南科技工業區等10處列爲空品維護區。基隆市環保局長則擬先將港區或交通流量大的海洋廣場周遭列爲首空氣品質維護區。
臺中市長林佳龍也說,臺中港區、經濟部所管的中港、潭子加工出口區,因有許多柴油車進出上下貨,市府規畫將優先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高污染車輛進入。
▲臺灣空氣污染嚴重。(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同時,老舊汽機車也要注意了!未來將加嚴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的排放標準,經通知屆期未改善可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未進行汽機車排氣檢驗者,最重將可註銷牌照,修法也禁止汽車安裝影響空氣污染物排放的減效裝置。
在固定污染源部份,爲防企業隱匿情況,若工廠等處因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負責人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至遲於一小時通報,否則可從現行的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提高罰金至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而若未採取應變措施而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爲防空污總量管制區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企業將可透過「抵換」機制解套,例如環保署鼓勵企業透過收購老舊車輛的方式取得排放量,加速民衆老車的汰換,但也加註「落日條款」,改善移動污染源的抵換來源,將於10年後停止適用。
而飽受在野黨、環保批評的「霸王條款」,最後三讀的條文爲折衷版本,空污總量管制規定由環保署會商經濟部制定,但加入但書,需「報請行政院覈定公告實施」。
在空污基金部份,目前1年收入約72億元,過去僅將固定污染源收入由中央撥給地方6成,未來也將提撥2成來自移動污染源罰緩取得的空污費給地方政府來防範空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