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到你起笑! 英國牛津規定街頭藝人「不笑就罰」
▲英國牛津街頭藝人要微笑,不然會被罰喔。(圖/翻攝自mirror)
英國牛津市(Oxford)議會最近擬製定1條「街頭藝人新守則」,表演者在街頭表演時必須「保持微笑」,否則最高將開罰1000英鎊(約臺幣48000元),消息一出,引發反彈聲浪,不少街頭藝人擔心英國其他地區會跟着效仿。
據《鏡報》報導,牛津市議會爲降低公共場所的「反社會行爲」,在「公衆地方保護令(Public Space Protection Order)」中新增1條新規定,要求市內街頭藝人在表演時,必須「保持微笑」,若未遵守就會被罰款。
據瞭解,雖然這部法令制定不少限制條款,例如演奏聲音不得傳到50公尺外、不得在同地點表演超過1小時、不能要求捐贈等,但10年來並沒有明確實行措施,也從未將任何違規表演者送上法庭。資深街頭藝人強尼(Jonny Walker)表示,「這個規定營造出恐怖與充滿控制的氣氛」,他發起請願運動,已有5000人簽名聯署,將針對這條議會新法案提出反擊。
反對新規定的市議員大衛(David Thomas)表示,「這根本是懶惰的方式,爲了驅趕所有看起來髒髒的人」,但市議員鮑伯(Bob Price)迴應,制定這項新規則是「爲了替所有的街頭藝人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