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助理幫按摩刮痧遭監察院彈劾 新竹地院表尊重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在任民事執行處庭長期間,不當交辦助理事務,監察院3日通過彈劾,新竹地院傍晚對此案做發佈簡短新聞稿說明,對監察院彈劾結果,表示尊重。
新竹地院表示,吳振富法官在擔任庭長期間 ,因有不當要求法官助理處理其私人事務、按摩刮痧及職場霸凌等情事,經院方調查後去年6月28日迅即將2位助理調至其他單位任職。
地院並在去年8月13日,以吳法官之行爲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前段、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及第6條的規定,將本案送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請求個案評鑑。
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去年12月20日決議認有懲戒必要,報由司法院移請監察院審查。監察院審查後於3日通過,並將全案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的彈劾結果,新竹地院表示尊重。
新竹地院強調,將持續嚴守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要求法官同仁應獨立、公正、中立及正直,建構友善司法工作環境,及維護司法純淨的憲法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