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籲 2個月內補提7大法官
圖爲司法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籍立委們針對《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案,憲法法庭至今仍未裁判,法案1月23日總統公佈後,憲法法庭仍持續運作,各由3位大法官組成的3個審查庭,已作成26件不受理裁定;法界也呼籲大法官們,繼續遵守法律且嚴守憲政分際,總統也應在2個月內補提名出缺的7位大法官。
藍白立委去年12月20日聯手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總統在公佈期限的最後一天、1月23日公佈《憲訴法》修正案。目前僅立法院民進黨團立委在總統公佈前後,分別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案。
現有的8位大法官對於要不要受理聲請案,或是否凍結《憲訴法》新法,憲法法庭多次對外強調,仍由大法官依法處理中,尚未做出裁判。不過,依據已公佈的裁判書內容,1月23日總統公佈新法前,8位大法官仍一起參與評議,但當日後至今,沒有8位大法官共同評議的案件對外公佈結果。
憲法法庭目前該如何運作,先前律師葉慶元曾指出,《憲訴法》新修正第95條規定,總統公佈就已生效,且依據新法,暫時處分的裁定,需要至少10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並有9位大法官決議,所以不能主張用舊法來做暫時處分,也就是目前無法作成任何實體裁判。
新法施行前,憲法法庭在1月22日對於一起會計師聲請政府資訊公開的釋憲案,由8位大法官一起評議後,作成不受理裁定,但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主張應受理,其餘7名大法官都決定不受理,但新法施行後至今,憲法法庭只有審查庭3位大法官的不受理裁定。
法界人士認爲,《憲訴法》新制已正式生效,如果多數大法官們認爲,依新制未達10位大法官無法評議,總統也應依照新法的規定,在2個月內補足提名出缺的7名大法官,才能真正解決憲法法庭面臨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