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筆記 | 資金緊張致項目受阻難自救 法院裁定10家公司合併重整

拍案驚奇

協助創業者重整並免除債務範圍內未清償債務,讓“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得以紓緩;爲深陷債務的醫院引資6.2億元,令這家民營醫院破產重整獲新生;成功招募投資人投資2.6億元清償學校債務,2500餘名學生不受影響。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一批破產重整服務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這批案例通過實質合併、個人破產等多元拯救方式,幫助上市公司、民營企業、個人等各類市場主體,在“危機”中尋找“新機”,爲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服務保障民生、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提供了司法創新和實踐。

實質合併

●資金緊張致項目受阻難自救

●法院裁定10家公司合併重整

某石化公司主營批發汽油、煤油等能源材料。國際石油價格波動頻繁,受此影響,公司業務變得十分難做,流動資金緊張,無力償還債務。

更糟糕的是,公司參與了某國投資的油田重點項目。這個項目寄託了公司很多希望,由於資金導致項目因此受阻。公司無法通過自救方式解決經營困境,於是向廣州中院申請破產重整。

2023年7月,廣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某石化公司破產重整一案並指定管理人。

同年10月,管理人以某石化公司等10家公司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區分財產成本過高爲由,申請將某儲運公司等9家公司與某石化公司實質合併重整。

地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結果:廣州中院充分調查、精準識別重整價值,快速決定某石化公司適用重整程序,以法人人格高度混同作爲審查實質合併重整的核心要件,明確合併範圍、程序規則和異議權利人的救濟途徑。2024年3月6日,廣州中院依法裁定某石化公司等10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6月26日,廣州中院裁定批准某石化公司等10家公司重整計劃並終止重整程序。

典型意義:本案是涉及企業實質合併重整成功的案件,建設工程款債權、擔保債權、職工債權、稅款債權均得到100%清償,普通債權清償比例較單獨清算顯著提升,實現了債權人整體利益最大化,且成功引入10億元共益債盤活了油田資產,保住了當地職工、國內派遣職工共計1100餘人的就業崗位,助力企業恢復經營能力。

■新快報記者 高京 毛毛雨 通訊員 陳虹伶 趙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