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陽光照亮婦女兒童幸福生活

“千家萬戶都好,國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

一個世紀以來,中國共產黨始終關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在紅色光輝指引下,我國的婦女兒童司法保護事業從無到有,由弱漸強,婦女兒童健康狀況顯著改善,受教育、受保護權利得到有效保障。

百年砥礪奮進,百年風雨兼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上,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不斷提升家事審判的專業化水平,奮力譜寫婦女兒童全面發展、幸福生活的新篇章

在法治陽光的照耀下,玫瑰吐露芬芳,幼苗茁壯成長,安全、和諧、幸福已然走入千家萬戶。

播撒希望,築起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法治堤壩

穿越百年烽煙,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之日起,就把實現婦女解放、促進男女平等寫在奮鬥的旗幟上。

1921年12月,中國共產黨領導創辦的第一份女性刊物被定名爲《婦女聲》,宣佈“婦女解放即是勞動者的解放”。

春雷炸響曙光破空。隨着新中國的成立,我國婦女兒童保護事業煥然一新。

從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宣告“廢除束縛婦女的封建制度”,到1954年“男女平等”被寫進我國第一部憲法,中國共產黨高舉法治大旗,給億萬婦女帶來了希望的曙光。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強調,在審理婚姻家庭案件時要特別注重引導當事人正確處理婚姻家庭關係,注重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明確了人民法院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堅定立場。

紅旗飄過,紅土地上的婦女扔掉了裹腳布;紅歌唱響,流水線上的女工撐起了“半邊天”。

對弱者最有力的支持便是法律

隨着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正式實施,刑法修正案(九)、民法典等法律對保護婦女兒童權益規定的不斷細化,涉及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法律政策體系日臻完善。

特別是2021年6月1日起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不僅內容更加充實,由72條增加到132條,還明確了國家監護制度,在未成年人保護理念上更爲深入,給未成年人帶來前所未有的保護力度。

浪潮翻涌,萬象更新

在黨的領導下,法治守護婦女兒童權益的種子在神州大地上抽芽、繁茂,廣大婦女兒童的政治地位、家庭地位、經濟地位明顯提高,男女平等的社會文明風尚逐步形成,法治成爲護航婦女兒童權益發展的“壓艙石”。

驅散家暴夢魘,讓法治陽光照進“隱秘角落”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社會和婚姻家庭生活經歷了巨大的變化,我國婦女兒童司法保護事業邁着堅實的步伐,進入了新的發展期

然而,南京虐童案、茂名母親捆綁毆打女兒致死案、貴州畢節四名留守兒童集體自殺等惡性家暴事件令人震驚和憤怒,牽動着社會公衆的心。家庭暴力作爲家庭衝突的一種極端方式,成爲破壞社會和諧、家庭和睦沉痾痼疾

2016年3月1日,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打通了公權力干預家庭暴力的渠道,爲家庭暴力受害者撐起一把法律“保護傘”。

2015年3月,“兩高兩部”發佈《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意見》,全國各級法院隨即開展了一系列打擊預防家庭暴力的有益探索。上海、湖南、廣東等地法院與公安、民政、婦聯等部門建立了反家暴協作機制;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統一全省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證明標準;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反家暴紅黃藍分級預警制度……

一項項制度的出臺、一條條政策的落實、一個個成果的取得,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發生,維護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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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加強婦女兒童司法保護”“促進和諧家庭建設”“守護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的時代呼聲越來越強,人民法院與時代同頻共振,在砥礪奮進中書寫着嶄新的時代答卷。

――築牢制度之網。2010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後會同有關部委,出臺《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等6部司法解釋或規範性文件,織密婦女兒童權益刑事司法保護的制度之網;

――推進法庭建設。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應運而生,並在六個巡回法庭設立少年法庭巡迴審判點。截至2021年5月底,全國法院已成立1800多個少年法庭,推動新時代少年法庭工作開創新局面,實現新發展;

――延伸審判職能。2014年起,人民法院先後與澳大利亞人權委員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組織開展友好合作,順利開展完成多項重要項目,開展“涉家暴刑事司法改革試點法院”“預防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聯動機制試點”等試點工作,探索對侵害兒童權益犯罪的綜合治理與對被害人的全面救助保護,贏得了國際合作機構的高度讚揚和尊重;

……

迴應時代的呼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懲各類侵犯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爲,不斷總結經驗,創新工作方法,將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工作落到實處,讓廣大婦女兒童切身感受到司法保護就在每一個人和每一個家庭身邊。

匯聚多元解紛合力,爲婦女兒童繪就幸福生活藍圖

“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

實踐的經驗告訴我們,要凝聚更廣泛的社會共識,在機制上形成合力,才能築起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堅強防線,爲“家和萬事興”打下堅實基礎。

民生福祉千鈞重,定分止爭萬家和。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118箇中基層法院開展爲期兩年的家事審判改革試點工作,掀開了人民法院家事審判改革的嶄新篇章。

這是碩果頻結的兩年。聯席會議制度廣泛建立,家事審判專業化水平大幅提升,人性化配套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心理輔導干預、家事調查、婚姻冷靜期等制度不斷出臺……各種創新舉措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涌現,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日益健全,廣大婦女兒童的家庭生活在司法的護航下更加穩定、幸福。

“多元聯動,法治先行”的婦女兒童保護新圖景在全國各地鋪陳開來:

――在江蘇,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與轄區行政、司法機關等9家單位共建家事訴訟危機干預中心,根據風險等級調動社會相關力量,共同防範和應對家事訴訟活動中的暴力事件,築起反對家庭暴力的堅強防線;

――在廣西,家事少年案件審理中心在柳州設立,將婦聯、團委、司法等部門的相關家事服務方式整合在一起,有效地發現、制止和懲罰了家庭暴力、婚內出軌等損害家庭成員合法權益的行爲;

――在四川,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法院不斷完善三級家事調解網絡建設,2019年化解家事糾紛852件,調處成功率達99.45%,防止“民轉刑”案件60餘件,預防家事糾紛引發的自殺自殘事件10餘起;

……

從源頭上預防,從機制上創新,從技術上突破,人民法院與多部門協調聯動,全流程閉環處置的矛盾糾紛防控化解機制初步建立,最大程度降低了家事糾紛帶來的不良影響,以家庭和睦促社會和諧的社會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征程萬里風正勁,重任千鈞再奮蹄。加強婦女兒童權益司法保護,創造安全、和諧、文明、健康的社會環境,人民法院大有可爲,也必將大有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