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道歉「籌資金繳罰款」 大陸網友不領情:滾出演藝圈!
大陸官媒新華社今日公佈女星范冰冰「陰陽合約」調查結果,她依法需追繳近9億人民幣(約39.2億新臺幣)稅款,但逃過了刑事罰則。事後范冰冰也在微博發聲明道歉,但大陸網友卻不領情大罵,「退出演藝圈」。
▲范冰冰。(圖/翻攝自俠客島)
范冰冰在道歉聲明中表示,「最近一段時間,我經歷了從所未有的痛苦、煎熬,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爲身感羞愧、內疚」,對帶頭做錯誤的違法行爲,辜負,對關心的朋友、大衆以及國家稅務機關道歉,「將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范冰冰致歉信。(圖/范冰冰微博)
在文末她也再度強調,辜負了國家的培養、社會的信任,以及影迷的喜愛,經過這次的整頓,「我會講規矩、尊秩序、重責任,在把好的作品獻給大家的同時,也要監督公司管理,手法經營,誠實首信,爭做富有文化內涵的好公司,爲全社會傳播正能量」。
雖然仍有粉絲留言表達支持,期待范冰冰的迴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尊重結果 接受批評 我們還在」、「願安好,歸來便是晴天 永在」、「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但許多大陸網友卻覺得罰得不夠重,「還是罰的太輕了!起不到多大警示作用!對於范冰冰的名人效應,偷稅應該禁演三年,禁止一切商業活動,禁止露臉三年,這樣你看有幾個明星還敢偷稅的」、「不需要她的道歉 只需要她滾出娛樂圈」、「道歉有什麼用?離開娛樂圈吧!」、「國家精神造就獎真是諷刺!造就什麼精神?偷稅漏稅?」
《范冰冰聲明全文》
最近一段時間,我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煎熬,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爲深感羞愧、內疚,在這裡我向大家誠懇道歉!
長期以來,由於自己沒有擺正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係,在影片《大轟炸》和其他一些合同中出現利用「拆分合同」等逃稅問題,我深感羞愧。這些天在配合稅務機關對我及我公司的稅務檢查中,我一直深刻反省:作爲一個公衆人物,應該遵紀守法,起到社會和行業的模範帶頭作用,不應在經濟利益面前,喪失自我約束,放鬆管理,以致違法失守。在此,我誠懇地向社會、向愛護關心我的朋友,以及大衆,向國家稅務機關道歉。
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做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我完全接受,我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我從小喜歡藝術,又趕上了影視業蓬勃發展的好時機,在諸多前輩的提攜和觀衆朋友的愛護下,加之自己的不斷努力,這纔在演藝方面取得了一點成績。作爲一個演員,我常爲自己能在世界舞臺展示我國文化而自豪,並不遺餘力爲此衝鋒。可以說,我每一點成績的取得,都離不開國家和人民羣衆的支持。沒有黨和國家的好政策,沒有人民羣衆的愛護,就沒有范冰冰。
今天,我對自己的過錯深感惶恐不安!我辜負了國家對我的培養,辜負了社會對我的信任,也辜負了影迷對我的喜愛!在此,我再次向大家誠懇道歉!請大家原諒!
我相信,經過這次整頓,我會講規矩、遵秩序、重責任,在把好的作品獻給大家的同時,也要監督公司管理,守法經營,誠實守信,爭做富有文化內涵的好公司,爲全社會傳播正能量!
再次向社會,向一直支持我的影迷,向關愛我的朋友家人,真誠的說一句,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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