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大亨焦治國違停辱警「王八蛋」 判拘役75日

昔日飯店大亨焦治國2020年3月違停遭取締,卻暴怒拉扯員警,辱罵對方王八蛋,遭新北地院判處拘役75日,得易科罰金7萬5000元。(蔡雯如攝)

昔日的飯店大亨焦治國2020年3月與兒女駕車違停在新北市三峽區,遭員警攔下開單,爆發衝突,他怒罵員警「王八蛋」等語,檢方在去年底依妨害公務罪起訴,法院審理期間,焦治國堅持不認罪,甚至曾在庭上激動稱「把我槍斃就好」,新北地院近期判焦治國拘役75日,全案可上訴。

焦治國前年3月1日晚間駕駛紅色Lexus轎車,將車違停在三峽區大德路人行道上,遭警方上前勸導,但焦男經勸不聽,反而將車往人行道行駛30公尺,因此被警方攔下取締。

焦男見狀向警方求情未果,憤而出言怒罵稱「不要拿雞X毛當令箭」、「禍害」、「我講你不要王八蛋」等語,甚至還嗆員警「你不辦是孫子」等語,員警當即制止焦男,並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而焦男子女見狀也立即上前安撫焦男。

警方執行公務期間,要求焦男子女離開,但對方不從,持續叫囂,而焦男也對員警怒嗆「你不要拿着雞八毛跟我講」,焦男、交男女兒也出手拉扯員警,導致一員警右手拇指、食指挫傷,焦男、焦男子女3人也都被檢方依妨害公務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焦男等3人皆否認犯行;新北地院合議庭依據員警偵查證詞、密錄器等證據,認定焦男和其女兒確實有妨害公務,認爲2人藐視公務員執法尊嚴行爲、恣意挑戰國家公權力,且犯後飾詞否認犯行,至今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

新北地院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判處焦男拘役75日,得易科罰金7萬5000元,焦男女兒則被依妨害公務罪,判拘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另外,焦男兒子因未有證據認定,有蓄意推擠等攻擊行爲,因此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