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違規逃逸還罵警察三字經 男子判拘役20天

鍾姓男子因不滿警員取締他違規,竟然以三字經辱罵警員,橋頭地院審理後判他拘役20日。(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鍾姓男子於去年12月騎乘機車違規後,不配合警察攔查而逃逸,他被警察追捕並攔下後,竟然以三字經辱罵兩名警員,甚至攻擊蕭姓警員。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判鍾男2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

鍾姓男子去年騎乘普通重機車行經高雄市大社區中正路與中山路交叉口時,他因爲騎車搖晃,且紅燈違規右轉,被警察盤查。先拒絕攔查並逃逸,之後蕭姓與巫姓警員追捕後他才停下,但他這時火氣上升,竟然辱罵警察:「你娘臭XX」、「X你娘」。

鍾男甚至以其手部攻擊蕭姓警員,導致警員所配戴之密錄器掉落。鍾男到案後坦承辱罵與攻擊警員。由於刑法刑法第140條已於去年12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修正,並經蔡英文總統於今年1月12日公佈實施。

比較修正前後的刑法條文,法官認爲修正前的刑法第140條對鍾姓男子比較有利,罪責較輕,且鍾男辱罵並攻擊警員應屬於單純一罪,依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20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