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臺沒「陰性證明」又無罩外出 直接扣存款21萬繳罰金
▲王姓民衆返臺不交健康證明又趴趴走不戴口罩被扣存款繳罰金。(圖/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提供)
臺北市王姓民衆3月間搭機回國時,沒有依照防疫規定,檢附健康證明文件,居家檢疫第1天又擅自外出購物且,不戴口罩,接連遭衛生單位開罰21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接獲案件後,發現他頗有資力,直接核發扣押命令,從他的存款扣走罰金入庫。
臺北分署指出,王姓民衆因爲回國時,未檢附登機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等健康證明文件,且未依規定完成申請入境檢疫切結書,而遭疾管署裁處罰鍰1萬元,之後又在居家檢疫首日又擅自外出至便利商店購物、到社區大廳找管理員,最後又未戴口罩返回居家檢疫地址,因而又遭新北市衛生局裁罰20萬元。
因爲王姓民衆不繳罰款,案件由衛生單位陸續於4月底、5月初將案件移送執行,臺北分署調查發現義務人頗有資力,5月7日就核發扣押命令,命相關金融機構扣押其存款,但王姓民衆接獲執行命令後,始終未聯繫陳報清償方案,臺北分署27日核發執行命令,直接把扣押的21萬元,分別解付疾管署及新北市衛生局入庫,全案受理僅1個月左右即完成扣收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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