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佐憲有部隊監管無羈押必要! 軍檢不排除再提抗告
針對洪仲丘案,高等軍事法院從7日晚間重新召開羈押庭,8日下午宣佈評議結果,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及上士範佐憲因坦然面對案情,獲再度交保;合議庭認爲範佐憲有部隊監管,三人皆無羈押必要。另外,軍檢則表示不排除在收到軍高院裁定文後,5天內提出抗告。
經過21小時有如馬拉松般的纏鬥,合議庭認爲,範佐憲在具保後,自行於假日返回案發單位,全程有旅部連輔導長陪同監管,未查有串證實據,無羈押必要;而針對軍檢所提出的新事證及5點抗告理由,經軍高院調查審酌後,裁定何江忠、徐信正和範佐憲坦然面對案情,且偵查至今,經軍檢訊問2到7次,軍事法院羈押訊問也有3、4次,已較一般刑事案件爲甚。
羈押庭審判長李中和表示,依照客觀犯罪事實認定,如今已偵結起訴,若日後有翻異前詞,合議庭也會有心證,三人沒有羈押必要。最後經3個多小時的評議,做出維持原交保裁定,何江忠及範佐憲兩人增加20萬元交保金額,分別以50萬元、40萬元交保,徐信正則爲原來的25萬元交保候傳。
李中和表示,何江忠、徐信正和範佐憲三人與其他共同被告,明知攜帶照相功能手機,按「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應核予申誡,並非禁閉悔過7日處罰,卻仍然執意執行。軍檢署則認爲三人涉及刑法第28條、陸海空刑法第45條「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罪嫌。
►軍高院庭長倪運喜:範交由部隊看管,串證機率低。(圖/東森新聞)
對此,除了洪仲丘姊姊洪慈庸失望迴應「哀莫大於心死」外,軍高檢主任檢察官林文村表示,雖然軍高院裁定對部分被告提高具保金額,仍感到遺憾,將根據軍高院維持交保裁定文研究後,再決定是否提出抗告,不排除於收到裁定文後5天內再度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