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 花敬羣:日出條款應回溯到2011年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花敬羣今(13)日表示,最新出爐的行政院版本的房地合一稅,不符公平正義。日出條款應再往前延伸,甚至回溯到5年前,自2011年1月1日起取得房地者,有獲利統統要繳稅,才更貼近公平正義。
至於400萬元自住客的免稅門檻,花敬羣認爲,400萬元太高,行政院這種訂法,是「從臺北看天下」,對於城鄉落差大、不太容易讓房子增值400萬元的部分縣市來說,行政院的思維是純綷出自於臺北市邏輯,形成課稅的漏洞和公不平。
花敬羣表示,之前還有立委提出,希望自住客免稅門檻訂在100萬元,現在如果行政院要放寬到400萬元,反而不太公平。
花敬羣表示,此次行政院版本和財政部版本最大的不同,是拉高一年以內買賣獲利的稅率,提高到45%,這樣的調整,是租稅懲罰性、公平性比較強;至於有業者認爲,45%會不會過重?還是值得討論。
花敬羣表示,因爲租稅要公平正義,纔是政府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政策目的,尤其是針對這一波房價狂飆、有在大多頭時期賺到不動產增值獲利的人,而非是在現在房價高檔、未來大漲空間不大的這一波未明顯獲取暴利者。因此建議應該把日出條款提前延伸到2011年,即5年前、2011年1月1日的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時期在2年以下者,統統納入課稅對象,比較顧及租稅公平正義,財政部也才課得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