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交保申請復職 內政部:有四個前例都是准予復職

記者王文萱/臺北報導

南投縣李朝卿涉貪被押,在獲准2000萬元交保後,已向內政部申請復職,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說,若內政部長鴻源准許復職,他將發起羣衆抗議。內政部次長蕭家淇1日表示,目前考量地方制度規定,以過去對於法令引用及每個案例公平性來考量,因此,「其他部分並不是地制法覈准過程的思考範圍之一」。

▼蕭家淇指出,按照地方制度法規定,李朝卿「可以申請復職」,且已有4個例子都是准予復職。(圖/東森新聞提供)

蕭家淇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前接受媒體訪問。他指出,按照地方制度法規定,李朝卿「可以申請復職」,且按照前例,從地制法實施開始,就已經有4個例子都是准予復職,「目前內政部只能按照法令易職與規定去處理」。

不過,蕭家淇表示,李鴻源現在還沒準予復職,「部長還在思考」,因爲目前的地制法「並沒有規定」幾天內要覈准,至於外傳李已蓋上覈准章,蕭迴應,他不知道,「文還沒出來」。

蕭家淇強調,公文覈准「有一定的程序時間」,並非公文一到,馬上就予覈准,所有程序必須按照地制法規定,「只要照規定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