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復職否? 吳敦義:先專心打官司爭清白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南投縣李朝卿涉貪遭起訴,日前被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不過他是否應該復職,引發外界討論;副總統吳敦義1日回答記者時,委婉表示有人建議李朝卿應該專心處理官司力爭清白,他也覺得這樣較能符合國人對廉能政治的期望和要求。

▲李朝卿親友日前僅花「1小時」就籌足新臺幣2千萬元,讓他順利交保。(圖爲資料畫面東森新聞提供)

媒體問吳敦義對於李朝卿復職的看法,他表示,從法律上來看,李會停職是因爲被羈押的因素,既然羈押解除了,那個停職的因素就消失了,所以他如果依法申請復職,依照法律的本意,跟過去內政部在處理同類案件經驗來看,「是應該會覈准復職。」

不過吳敦義也說,如果除了考慮法律的因素,也應該考量到現在國民大衆對於更嚴謹的廉能政治,尤其是對於負重要責任政府首長,要有更好的廉潔操守。

此外,吳敦義認爲,由於李朝卿現在只是被起訴,依法可以在一審判決之前,力爭自己的清白,民間有些人士呼籲他,或者就撤銷原有的復職申請,或者提出請假,讓自己能夠在現階段專心地去打官司,維護自己很堅定的這種「力爭清白」,他覺得此舉符合國家的法律,也符合社會觀感跟期待,以及國人非常堅定要求更嚴格、更好的廉能政治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