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沒裝住警器 新北開罰4件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將持續透過各項管道宣導住警器及用火用電安全等居家防火相關知識。圖爲宣導文宣。(新北市消防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住警器)是火警逃生的利器,《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規定出租屋、違章及曾發生火警紀錄的住宅,需強制安裝住警器,否則開罰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消防局統計,自治條例2022年7月上路迄今,共開罰4件,累計裁罰2萬4000元。

消防局表示,住警器可以在火災初期偵測到煙及溫度的改變,發出警報聲響,讓民衆能及早應變並避難逃生。如發現房東未裝設住警器,會先給予行政指導併發行政指導單,改善限期爲10天,若改善期限內未完成改善,則開立限期改善單,期限爲1周;規避檢查纔會逕行舉發。

「舉發開罰只是手段,並非主要目的」,消防局強調,《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宣導並推廣住警器政策,希望房東均能自主「全室」安裝住警器,建立安全的居家環境,積極進行防火宣導,喚起民衆重視居家防火安全意識,藉此提升居家防火安全。

當偵測區域感知到火災產生的煙粒子後,「偵煙式住警器」就會發出警報音響,適合安裝於寢室、樓梯及走廊;「感熱式住警器」爲偵測區域的溫度上升到一定溫度時,纔會發出警報音響,適合安裝在廚房。消防局表示,日本法規已修正廚房也能安裝偵煙式住警器,我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目前修正中。

對於如何查知房東有無裝設住警器?消防局說,除檢舉案件,各高中、大學每學期皆會提供學生賃居場所的地址,以及消防人員執行各勤務時發現賃居場所,便會依地址前往稽查,並登入住警器系統比對,可於系統上得知房東是否有裝設住警器。

消防局指出,推廣民衆自行安裝住警器,截至去年底已累計執行1萬餘戶,2019年至今年1月,總共有510件住警器成功示警案例,將持續落實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