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還敢惡搞消防隊 社區保全謊報「失火了」遭罰3000元
▲臺中市日前有某社區保全謊報火警,遭罰3000元罰鍰。(圖/消防局提供)
消防人員位處救災、救護第一線,加上近期擔任防疫工作,消防局每天接獲約900通報案電話,相當辛苦。但日前臺中市有民衆撥打119,向消防局通報其社區已失火,消防人員緊急趕赴現場搶救,到場後卻沒看見任何火花,追查之下,竟是該社區的值班保全胡亂報案,消防局以違反消防法第36條規定,將該保全處以3000元罰鍰。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119),於2月16日接獲民衆報案,指有火警案件發生,當時該民衆於電話中表示「你好,我們這邊是某某某」,119回覆「麻煩您跟我說地址好嗎?」,民衆回「地址喔…是…我不曉得,你查一下好不好?這邊失火了」,119驚回「失火了!」,隨後該民衆馬上將電話掛斷,讓接線的消防人員錯愕無比。
不過,爲求謹慎,119指揮中心依照來電號碼所顯示的地址,指派轄區及鄰近消防分隊出勤救災,當消防人員到達該指時,卻發現現場沒有任何火煙情形,也沒發生其他緊急事件。經調查報案電話來源,發現來源爲該地址的社區管理室。
消防人員詢問當時值班保全,該保全辯稱未撥打119,且在消防人員到場前20分鐘就已離開社區管理室,但消防人員發現他說詞反覆疑精神狀況不佳,經取得社區主委同意,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與保全所述不符,最後保全坦承謊報火警,消防局依違反消防法,開罰3000元罰鍰。
消防局長曾進財表示,消防局平均每日約受理14件火災案件、343件緊急救護、2件災害搶救案件(如車禍救助、墜樓)、61件爲民服務,每日總進線電話量約900件,相當忙碌。119電話是提供民衆於發生緊急案件時求助使用,謊報火警案件,不僅浪費救災資源,且當有其他災害或緊急救護案件發生時,可能嚴重影響人力調度及搶救時效,十分不可取。
曾進財說,時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消防資源隨時處於備戰狀態以因應疫情,目前接報119救護案件,須詢問是否有發燒或出現疑似感染症狀,並詢問病人之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周遭人員是否有類似症狀,對有發燒、呼吸道症狀等病人,派遣適當救護人員前往,對單一案件需花費更多的時間,因此呼籲民衆珍惜消防救災救護資源,讓真正有需求市民獲得最佳救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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