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張綱維們」防過頭!金管會些微鬆綁 張綱維條款

金管會109年新春記者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爲了防止類似遠航董事長綱維入主三信商銀同樣的狀況,規避金管會對大股東持股超過10%要資格審查規範,金管會修正金融機構一般徵求人的資格,不過也因爲修正後門檻太高,使得銀行工會無法當徵求人,讓工會來金管會陳情,因此金管會再度修正「張綱維條款」。

遠航集團董事長張綱維進入三信商銀時,當時他個人持股只有4%,卻利用許多不同戶名來徵求委託書,讓持股高達17%,規避掉金管會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金管會去年5月才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纔將金融業的一般徵求的部分,一般徵求人的資格必須從現行繼續1年以上持有千分之2提高到千分之5;並且刪除持有該公司持有股份80萬股以上的條件

但是有許多員工的工會向金管會陳情,只保留千分之5的條件,對於工會來說無法當徵求人,不利勞工權益。所以金管會又再度修正,除了維持千分之5的要求之外,增訂持徵求人持有的股數必須是200萬股(2000張股票),等於是把原本的80萬股門檻墊高。

金管會表示,現在預告的話有機會可以在召開一般股東常會(約6月)之前上路,所以今年的股東會就可以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