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格威禁上人行道、馬路 違者可罰3600元
歐美流行的代步工具賽格威(Segway),在臺灣常常被通勤族使用騎上路,不過其實在臺灣現行的交通法規中,賽格威屬於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是不能騎在人行道或馬路上的,如今因爲使用人數增加,還有觀光區業者也出租營業,引發安全疑慮,臺北市交通大隊表示,未來將加強取締,違者開罰。
中正紀念堂前廣場上,民衆騎着賽格威運動好方便,不過想離開,麻煩來了,就怕被罰錢,一進到人行道,就得用牽的。臺北市議員李傅中武表示,「其實基於環保概念來講的話,它絕對是比機車,排氣的這些車輛來講來得環保。」
民衆騎着它在人行道上快速穿梭,歐美流行的賽格威,在臺灣通常被通勤族拿來代步使用,就連觀光景點也有業者出租。靠着身體平衡,控制車子前進轉彎,賽格威最高時速可達20公里,基隆市警局也曾買來申請當巡邏用,不過其實根據交通法規規定,賽格威屬於動力運動休閒器材,不能騎在人行道、騎樓和車道,違者開罰1200到3600元。
隨着賽格威騎上路的人越來越多,人車爭道引發安全疑慮,交通大隊將加強取締。臺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只能夠在一般的開放空間的廣場,或是私人用地,或者是非道路範圍才能行駛使用。」
一輛將近20萬代步用的賽格威,在臺灣礙於法規,不能騎上路,連警局申請來巡邏用,因爲法令加上考量民衆觀感,最後淪爲交通宣導工具,代步工具這下成了好貴的運動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