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不讓行人罰3600元上路 竹市警大執法加強稽查

未禮讓行人罰鍰從2000元升至3600元,竹市警於執法首日開始加強取締。(新竹市警局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交通部修法,車輛未禮讓行人罰鍰從2000元升至3600元,3月31日執法首日,竹市警即開始規畫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工作,在易肇事路口及行人頻繁穿越路口強化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的取締執法。

交通事故、車禍頻傳,新竹市警局交通隊統計,去新竹市年行人交通事故死傷502人,與2021年469人相比增加33人(7%),顯示新竹市仍需強化防制行人交通事故。

未禮讓行人重罰今天上路,汽車最高罰3600元。(新竹市警局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市警局指出,這次大執法專案除加強取締外,同時也以提高見警率的方式,由警察在行人穿越頻繁路口執勤,讓市民增加對穿越路口的安全感,員警除舉發違規外,也耐心向違規民衆解釋車輛行經路口應暫停禮讓行人的觀念,目標是翻轉「行人地獄」的不良觀感。

爲了讓行人擁有更安全的步行環境,市警局也持續配合新竹市政府推廣教育,宣導駕駛人在路口應減速慢行、禮讓行人,行經路口要「慢、看、停」,保障行人過馬路的安全與權利,另一方面宣導行人能養成「停、看、聽」的習慣,過馬路千萬不要變成低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