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看電費新制 看得到吃不到

臺灣租屋市場經常出現房東漫天喊價電費,內政部地政司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企圖遏止,但房客不看好,感嘆若因電費鬧得不愉快還要搬家,新制看看就好,房仲界分析,租賃市場供不應求,房東不怕沒人租,對房客而言新制看得到、吃不到。

李姓房東表示,過往因租金以市場行情定價,房子就會較難租出去,因此降低房租、差額再從電費度數另外收取,這也是許多房東的作法。新制上路後,若被檢舉恐怕會被重罰,考慮未來就按規定收費,「爲了多收幾百元,被重罰30萬,未免得不償失。」

不過江姓房客則說,現在租房空屋難找,若要求房東按新制收費,恐怕兩邊鬧得不愉快被房東要求搬離,負擔搬遷費用不說,浪費精神找房、花費時間成本更高,少給那幾百塊要花更多心力煩惱搬家問題,吃力不討好誰會做,新制上路看看就好。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也說,超收電費說穿了就是房東變相加價,既不用繳稅也增加收入,且目前臺灣租屋市場是需求大於供給,房東不怕沒人租屋,因此新制可能房客看得到吃不到。房客若跟房東爭取權益,恐怕被要求搬離,要讓房東將到嘴的肉吐出來很難。

徐佳馨認爲,政府應從電錶開始着手改善爲一戶一電錶,或研議提供合理收電費的房東適度獎勵,需要政府進一步研究,才能徹底解決超收電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