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改列特別扣除額 財部鬆口迴應

財政部表示,爲落實居住正義,照顧租屋族,各提案版本均將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政策立意良善」,財政部尊重相關提案,但須增訂排富條款,使政府有限資源可發揮最大效益,且符合照顧弱勢租屋族羣的政策意涵。

目前綜所稅共有五大特扣額,包括儲蓄投資每年27萬元、身心障礙特扣額20.7萬元、教育學費扣除額2.5萬元、幼兒學前扣除額12萬元及長期照顧扣除額12萬元。如果列入租金扣除額,則特扣額會提高至六種。

至於未來租金若改列特扣額,相關扣除額如何訂定,財政部僅表示,必須蒐集各方意見及相關資料後,通盤審慎評估。

立院目前提出的11版本均高於現行12萬元,有一案建議提高至17萬元,三案建議提高至18萬元,20萬元、24萬元和26萬元各一案,另有四案建議提高至30萬元。

至於排富部分,除有房貸者不得再申請租金特扣,也可能比照幼兒學前特扣的排富方式,再另外規定適用一定稅率級距以上者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