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能向父親索要撫養費嗎?法院:支持!
來源: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非婚生子女能否向父親或母親索要撫養費,與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享受的權利上是否相同?近日,惠來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撫養費糾紛案,非婚生子女小朱的訴求得到法院支持,其父需支付撫養費直至其年滿18週歲。
小朱的父親朱某與母親張某於2008年相識,2011年10月開始同居,但始終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未舉行結婚儀式。2011年12月,小朱出生。一年多後,朱某與張某解除同居關係,張某將小朱帶回老家獨自撫養照顧。
2024年4月,小朱將父親朱某訴至惠來法院,請求判令朱某支付撫養費等共計27.9萬元。審理期間,朱某申請進行DNA血緣關係鑑定,經鑑定,其爲小朱的生物學父親。
法院審理認爲,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朱某應當承擔撫養責任,給付小朱撫養費。鑑於小朱自出生之日起,長期隨母親張某生活,而朱某一直未支付過撫養費,爲更好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法院對小朱請求朱某給付拖欠撫養費的訴求予以支持。因此,根據雙方收入經濟狀況、負擔能力、小朱居住地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法院依法酌定朱某應當承擔的撫養費爲每月670元。
法院遂判決,被告朱某一次性向原告小朱支付拖欠的撫養費9.3萬元,並自2024年9月起,於每月25日前向原告小朱支付撫養費670元,直至其年滿18週歲。
宣判後,雙方均未提起上訴,該案現已生效。
法官說法
民法典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撫養孩子是父母雙方應盡的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爲人父母應依法積極履行對孩子的撫養、教育義務。在此,法官提醒,男女雙方應當慎重對待婚姻、家庭問題,建立合法夫妻關係,妥善處理家庭矛盾,形成一個穩定和睦的家庭,爲子女的健康成長提供堅實的保障。
來源:揭陽日報
記者:黃燕丹
通訊員:李潔 吳惠心 莊曼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