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碳家園才能減碳穩電價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日前宣示,將在立院新會期推動修正《環境基本法》、《電業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並主張以「非碳家園」取代「非核家園」,讓既有核電機組延役20年。行政院對此重申,必須達成核安能確保、核廢可處理、全民有共識三要件,方考慮續用既有核電。只是,行政院決心貫徹非核家園政策的同時,是否也應誠實面對伴隨而來的挑戰?

首先,去年整體火電佔比來到83.5%,創5年新高。按蔡政府8年前的規畫,燃煤發電佔比須於今年減少至30%,燃氣發電佔比須調升至50%,油電則完全歸零,而核電陸續退場後,可由20%再生能源銜接無碳電力供給的任務。但現實是,截至去年11月煤電佔比仍高達39.7%、氣電佔比42.3%、油電佔比1.5%,8成以上的火電佔比,不僅不利於減碳,更無助於空污抑制。

值得關注的是,重押在一般存量僅7至11天的天然氣,完全不符能源安全維護的標準。

此外,再生能源整體開發進度落後,去年前11個月的電力供給僅佔11.1%。來自不可調控的光電與風電雖然發出220億度電力,但仍難以填補核電佔比下降後的缺口,甚至還增加電力供給的不穩定性。不搭配無碳基載電力,再生能源難撐大局。

自俄烏戰爭後,國際能源市場的天然氣價格波動頻繁,臺電的自發電力或購入電力成本都因此長時間在高檔盤旋;而再生能源兩大主力的光電與風電,每度電力的躉購費率分別高達4.87元與6.59元,均遠高於臺電自發電力的每度2.78元。兩種因素加成,導致臺電在113年的每度售電成本達3.71元,高出每度平均電價的3.48元,即使歷經1年2次的電價調漲,臺電自編決算依舊虧損411億元,連續第3年出現赤字。爲降低虧損,政院撥補或臺電舉債都非長久之計,最終只能依賴電價調漲。

行政院長卓榮泰說電價是否調漲將尊重專家意見,預期上半年「電價費率審議會」極可能做出同意調漲的決議,且對象會從工業用戶擴大至一般民生用戶。然而,漲價是唯一解方嗎?臺電虧損難道不是肇因於錯誤的能源政策嗎?

平均每度成本僅1.42元的核電若能續用,短期內便可大幅改善臺電的財務狀況,即使僅核二、三延役,1年供電312億度便足以讓臺電獲利640億元。無碳的基載核電增加,排碳電力佔比自然下降,不僅空污有解,核燃料長達18個月以上的安全存量,更能有效提升我國的能源安全。

卓揆說電價調漲與否尊重專家意見,能源政策調整是否也能比照辦理呢?(作者爲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